巫山县地方海事局航行警告
2024年第001号
关于禁止船舶进入大宁河龙门大桥以上水域的航行警告
各有船单位及船主:
根据《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升级部分区县应急响应等级的紧急通知》,巫山县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应急响应。现决定自2024年7月30日0930时起,对大宁河龙门大桥以上巫山境内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在解除禁航令前禁止任何船舶在实施交通管制区内航行。凡擅自进出交通管制水域内航行的船舶,将由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处罚。禁航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巫山县地方海事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