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时间: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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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天津市船舶专班。

二、申请材料

书面(电子)换班申请、换班船员名单、外籍船员提供已订妥自天津口岸直接出境的机票证明。

三、简要流程

船方向边检海关提出换班申请--边检向滨海新区指挥部函报申请换班情况--海关发送核酸检测结果--船舶专班录入系统建档--区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出具指导意见--船舶专班汇总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承办报批--船舶专班通知落实--口岸单位办理手续、船员接驳转运。

四、审批时限

即审即办。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除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等部门发文暂停部分航运公司所属船舶在我境内实施外国籍船员换班船员外,均第一时间办理船员换班,无其他不予换班限制。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市船舶专班:022-65251523(值班)/022-25709830/022-6530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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