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吉安市新干县赣江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作业的航行通告

来源:江西省吉安市地方海事局 文号:赣吉海事通航〔2025〕010号 发布时间:2025-04-30 16: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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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S312新干赣江大桥危桥改造工程(老桥拆除及新建右半幅大桥)即将施工作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施工作业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7年8月8日,每天具体作业时间为08:00至18:00.

二、施工作业区域:吉安市新干县赣江(新干库区)河段(桥址上距新干河西综合码头约780米,下距新干水文站约2.78千米)。

三、施工作业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施工作业内容:爆破拆除老桥、清除爆破残渣、建设新干赣江大桥右半幅。

五、施工作业船舶:苏宿浚0018、苏宿浚0003、中港工程0088、鄂黄冈货0289、皖阜阳工183。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污染责任和措施,严格执行“施工通航保障方案”有关要求,施工期不得影响过往船舶航行安全,防止人员落水、他船擅闯施工水域等险情、事故发生。

(二)各过往船舶应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时刻关注施工船舶作业动态,认清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辨明航道(本项目在老桥拆除前利用老桥第12孔单孔单向通航;在老桥拆除后,在两侧施工钢栈桥之间开通临时航道,临时航道宽度为80米),减速慢行,注意避让,不得擅闯安全作业区域(老桥拆除前为:顺水流方向:老桥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垂直水流方向:老桥12号桥墩以西至西岸水边宽度范围和11号桥墩以东至东岸水边宽度范围;在老桥拆除后至新桥建设前为:顺水流方向钢栈桥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垂直水流方向为临时航道边线至岸边;新桥建设阶段为:大桥桥位上游500米至桥位下游500米;在8#墩至9#墩之间设置临时通航孔,临时航道宽度为80米),自觉遵守相关航行规则和现场交通管制要求,听从现场警戒人员指挥调度。

(三)封航期间,各过往船舶均应在设有专用标志的临时停泊区内停靠(在老桥拆除前:上行船舶在拟建大桥下游航道右侧1千米至2千米的临时停泊区停靠,下行船舶在赣江大桥上游航道右侧1.5千米至2.5千米的临时停泊区停靠;在爆破阶段:上行船舶在拟建大桥下游航道右侧2.5千米至3.5千米的临时停泊区停靠,下行船舶在赣江大桥上游航道右侧2.5千米至3.5千米的临时停泊区停靠;清渣阶段:上行船舶在拟建大桥下游航道右侧1千米至2千米的临时停泊区停靠,下行船舶在赣江大桥上游航道右侧1.5千米至2.5千米的临时停泊区停靠);单向通航管制期间,各过往船舶也均应在相应临时停泊区内停泊待航。

(四)封航结束后,本工程根据需要,开辟临时航道,设有助航标志,临时航道宽度80米,通航次序第一阶段为:每天6时至14时封航,14时至16时下行,16时至18时上行,其他时间段禁止通航;第二阶为:7时至11时上行,11时至15时下行,15时至18时上行,具体通航情况根据现场船舶流量进行调整,过往船舶应在现场警戒船舶指挥下有序通航;各过往船舶应时刻关注施工船舶作业动态、认清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辨明航道、减速慢行、注意避让,不得擅闯施工水域,自觉遵守相关航行规则和现场交通管制要求,听从现场警戒人员指挥调度。

(五)如发生险情、事故,应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报告(联系电话07962686579)

(六)施工作业结束后不再另发通告。

吉安市地方海事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