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浦江水域水质监测样品采集
沪航通〔2025〕0346号
作业日期:2025年5月10日至14日、6月8日至12日、7月6日至10日、8月9日至13日、9月7日至11日、10月11日至15日、11月9日至13日、12月7日至11日,白天作业。
作业水域:吴泾(31°02′02″N/121°28′44″E)、长桥(31°06′51″N/121°27′39″E)、南市水厂(31°11′55″N/121°29′42″E)、杨浦水厂(31°14′57″N/121°31′29″E)、吴淞口(31°22′37″N/121°30′06″E)。
作业方式:由上海市水文总站负责, 作业船“沪水文102”在作业水域内进行水样采集。
注意事项:1.作业船按规定悬挂号灯号型,保持AIS正常开启。
2.作业船保持VHF06频道有效值守,加强动态通报,主动联络其他船舶。
3.其他船舶航经作业船舶附近水域时,谨慎驾驶,保持安全间距,注意避让。
4.采集活动应避开船舶流高峰时段,作业船掉头应按规定选择安全水域实施。
5.风力大于6级或能见度小于500米时,应停止作业。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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