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船舶、相关单位:
"MSC MAKALU Ⅲ"轮定于2023年10月4日至8日出厂试航,为确保该船和过往船舶通航安全,现将有关事
宜通告如下:
一、试航船尺度:船长210.9米、船宽30米。
二、试航水域:由大连船舶重工长兴岛港区出港,航行至以下四点围合海域(北纬39-13.5,东经120-22.0;
北纬39-13.5,东经120-30.0;北纬39-05.5,东经120-30.0;北纬39-05.5,东经120-22.0)试航。
三、相关要求:
1、试航应在天气良好,海况浪高不超过2.2米,风速不超过蒲氏6级条件下进行,能见度、风、浪等气象条
件恶劣时停止试航;
2、试航船严格遵守相关海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向所经水域的交管中心报告船舶动态,保持交管工
作频道及VHF16频道守听;
3、试航船按要求显示信号,加强了望,注意周围船舶的航行动态,谨慎会让,以策安全。
四、注意事项:试航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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