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航通〔2025〕0081号
一、施工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5日止,昼夜施工。
二、施工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施工船舶:"垚磊102"轮、"垚磊666"轮、"长鑫工839"轮、"易航浚519"轮、"中天569"轮、"中天668"轮、"天海008"轮、"生态捞1"轮。
四、施工水域及安全作业区:
A:40°43.47′N、121°59.56′E;
B:40°43.55′N、121°59.53′E;
C:40°43.71′N、121°59.21′E;
D:40°42.83′N、121°58.46′E;
E:40°42.83′N、121°59.02′E;
由以上五点连线范围内区域。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舶按有关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二)施工船舶指派专人负责值班了望,保持甚高频24小时值守,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
(三)施工船舶应在核定的安全作业区内进行作业,并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其他无关船舶、海上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
(四)遇到恶劣天气及海况不满足施工条件时,施工船舶应立即停止施工,必要时到安全水域避风,并将动态及时报告盘锦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海事局
2025年3月13日
提示
您即将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