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江海联运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规范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等规定,我局组织对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外网):13818199085@126.com;
2.联系电话:021-6607277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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