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关于航行设备供电问题 |
内容: |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中,5000总吨以下船舶,航行设备可仅由主电源供电,而在《钢规》或者《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中,均出现:对于小于5000总吨的船舶,当认为不合理或不可行时,经同意可不满足这一要求。 请问,5000总吨以下船舶,航行设备是否可以仅由主电源供电? |
时间: | 2022-10-31(星期一) |
回复: |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规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第四篇5.1.2.8规定,5000总吨以下船舶可仅由主电源供电。 |
时间: | 2022-11-13(星期日) |
回复单位: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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