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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北斗船位监控设备要不要带有显示屏幕?
内容: 领导:您好!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船长大于12米),航行设备的配备部分,第144页,规定电子定位设备 配一台,后面加注: L≥12m 要求配备北斗船位监控设备。 请问,这个北斗船位监控设备是否一定要有显示屏幕?目前有两类产品,一种是不带屏幕的,就是一个监控定位装置,形状类似雷达应答器,由锂电池供电,放在驾驶室顶部,入网后,后台可以知道船的位置,但本身不具有导航的功能。典型的产品如福建飞通的FT9200-D,浙江舟山同博的TB-BD-001,宁波中电科的VRI5等。另一种,是带显示屏幕的,由电瓶供电,放在驾驶台,有电子海图,除了可以向后台提供船舶位置,还可以提供导航、发送求救信息、接受渔业部门航行作业警告及气象报告等信息,主流产品如飞通FT9200,北斗星通的BDA-MF系列,普适公司的USB系列。不同省份不同地区渔业部门的规定也不一样。有的地方使用不带屏幕的,俗称北斗头子,有的地方使用带屏幕的,有的地方要求两种产品都要配。请问,渔船检验时,这个北斗船位监控设备,是不是两种都可以用?如果只配备了不带屏幕的北斗头子,是不是要另配一只GPS导航仪?目 前船上普遍配备的带海图的AIS自动识别系统可不可以兼作导航仪使用?谢谢!!
时间: 2022-07-14(星期四)
回复内容
回复: 根据《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北斗船位监控设备系电子定位装置,具备基于北斗系统的电子定位功能并持有船用产品证书即可,是否与其他设备兼容由船舶自行选购。
时间: 2022-07-20(星期三)
回复单位: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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