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2-04-13 09:4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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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日照海关、日照海事局、日照边防检查站、岚山边防检查站。

二、申请材料

船舶名称、IMO号、船舶近1个月的船舶航行轨迹、预计抵港时间及港口、在船员健康状况及承诺事项、上下船员详细信息等。

三、简要流程

代理公司先向海关、边检、海事等部门和港口提交申请进行联审。联审通过后,根据船舶具体靠泊计划有序开展船员换班。

四、审批时限

船舶靠泊前8个小时。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船方不如实提供船舶航行轨迹及在船船员健康状况,或船员合同不到期且无正当理由的;

2.发生本土疫情后,不具备船员换班条件时。

六、联系方式

日照海港口岸工作专班: 0633-7985192/0633-877916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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