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口岸联防联控机制。
二、申请材料
《新冠肺炎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和《新冠肺炎期间船员换班上船计划》等。
三、简要流程
1.航运公司或代理单位至少提前7天向口岸联防联控机制提出换班申请,入境口岸海关、边检对船员入境风险进行评估,出具相应意见,码头运营单位出具船载货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
2.东营港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对下地船员信息进行审核,将相关信息整理后报市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对下地船员进行闭环管控。
四、审批时限
72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申请资料欠缺或申请材料不符合换班条件的;本地区被列为中、高风险区域的。
六、联系方式
东营市东营港口岸疫情防控专班:0546-801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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