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10:16 [字体:]
分享到:

常州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市水运口岸船员换班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船员换班申请书》《船员离船计划表》《船员健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船舶代理公司应在船舶计划抵港前48小时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常州海事局、常州海关、常州边检站,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验核意见提交至船员换班专班。换班专班对验核意见进行研判,并最终确认。

3、常州海关于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对拟下船船员进行核酸采样。

4、常州海关将核酸检测结果通知海事、边检,并拟定换班时间,同时通知航运公司及换班专班。换班专班负责协调转运及隔离酒店事宜。

四、审批时限

船舶预计抵达前24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本水运口岸所在区(县)内有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

2.换班后导致不满足国际航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且未获得船籍国政府豁免的;

3.拟换班上船的高级船员未持有船籍国政府签发的适任承认签注的(适用外籍船舶);

4.其他特殊原因。

六、联系方式

江苏省常州市水运口岸国际船舶(含港澳台线)船员换班工作专班:0519-85682109;

常州海关:0519-68013712;

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0519-69801333;

常州海事局:0519-81586844

提示

您即将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