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市水运口岸船员换班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船员换班申请书》《船员离船计划表》《船员健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船舶代理公司应在船舶计划抵港前48小时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常州海事局、常州海关、常州边检站,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验核意见提交至船员换班专班。换班专班对验核意见进行研判,并最终确认。
3、常州海关于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对拟下船船员进行核酸采样。
4、常州海关将核酸检测结果通知海事、边检,并拟定换班时间,同时通知航运公司及换班专班。换班专班负责协调转运及隔离酒店事宜。
四、审批时限
船舶预计抵达前24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本水运口岸所在区(县)内有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
2.换班后导致不满足国际航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且未获得船籍国政府豁免的;
3.拟换班上船的高级船员未持有船籍国政府签发的适任承认签注的(适用外籍船舶);
4.其他特殊原因。
六、联系方式
江苏省常州市水运口岸国际船舶(含港澳台线)船员换班工作专班:0519-85682109;
常州海关:0519-68013712;
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0519-69801333;
常州海事局:0519-81586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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