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京唐港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海事局。
二、申请材料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船员船上隔离健康记录登记表》、《相关船员隔离期满后将其点对点接返到船员户籍或居住地的承诺书》及船员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或县级疫情防控部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及邮箱)。
三、简要流程
1.在船舶到达京唐港口岸(锚地)48小时前提交相关材料,海事部门组织各联防联控部门召开风险评估会议。
2.在船舶靠泊前,海事部门将联防联控部门风险评估意见及时通知船公司或外派机构。
3.船员换班离船后,联防联控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落实管控措施。
四、审批时限
提交齐全的换班申请材料后48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在船船员合同期未满且无正当理由的不允许换班下船。
六、联系方式
京唐港专班:0315-294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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