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海事、海关、边检、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责任部门。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换班船员信息、拟上船船舶、健康状况、疫苗接种信息、上船时间、换班上船船员14天内的行程码和健康码以及抵达登轮港口或换班上船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等相关材料。
2.换班下船:换班船员信息、换班计划、健康状况等相关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航运公司或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换班所在港口的海关、海事、边检审批,经准许后船员方可离船。
2.对于国际航行船舶的所有下船船员,属地海关要严格实施采样检测。由柳州海关负责实施采样并指定医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3.待收到全体船员“阴性”检测结果报告后,由海关通过“柳州港澳航线通航工作群”向相关部门通报,换班下船船员按照入境人员进行管理,由船舶公司与海关办理人员交接手续并负责安排专车接送船员离船返家集中隔离。
四、审批时限
3天。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本水运口岸所在区(县)内有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的;
2.其他特殊原因。
六、联系方式
柳州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专班:0772-263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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