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责任部门。
二、申请材料
船员换班申请书、国际航行船舶境内港口船员换班情况表、其他正常办理船员出入境所需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航运公司或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换班所在港口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审批,经准许后船员方可离船。
2.对于国际航行船舶的所有下船船员,北海海关严格实施采样检测。
3.换班下船船员按照入境人员进行管理,原则上在入境港口实施集中隔离。
四、审批时限
5天。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本水运口岸所在区(县)内有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的;
2.其他特殊原因。
六、联系方式
北海保障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专班:0779-203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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