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茂名市交通运输防控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上船计划》《茂名市水运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申请表》等。
2.换班下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茂名市水运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申请表》等。
三、简要流程
1.船舶预计应在船舶预计抵达港口或锚地5天前将有关资料报海事、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预审。
2.市交通运输防控专班根据口岸部门的预审意见受理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在茂换班申请,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审批。
3.海关对拟换班船员实施采样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入境手续。
4.市交通运输防控专班及时协调县区疫情防控指挥办组织换班下船船员转运工作。
四、审批时限
3天。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本地区被列为中高风险区等。
六、联系方式
茂名市交通运输防控专班:0668-399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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