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2-04-12 16:5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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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湛江市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水运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组。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上船计划》、换班上船船员14天内的行程码和健康码、抵达登轮港口或换班上船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等。

2.换班下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等。

三、简要流程

1.航运公司或船员服务机构应在离船计划时间提前14天将相关材料报海事部门,海事部门同意换班计划并汇总后报湛江市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水运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组。

2.水运口岸防控组协调市隔离管理工作专班预安排集中隔离酒店房间后,征求海关、边检意见,并将意见向海事反馈。

3.海关对拟换班船员实施双采双检,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办理入境手续,并通知入境港口所在地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办组织转运。

四、审批时限

3天。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本地区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等。

六、联系方式

湛江市专班:0759-2316048/0759-3127823(投诉);

湛江市赤坎区专班:0759-8208358/8208013(投诉);

湛江市霞山区专班:0759-2178907;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班:0759-296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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