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2-04-12 15:3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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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一、受理单位

莆田市秀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二、申请材料

1.船员换班申请报告;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离班计划》;

3.《船员船上隔离健康记录登记表》;

4.该船近14天航行轨迹和近10个停靠码头信息等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船舶代理公司根据船方提交的申请和船员健康申请材料在靠港前72小时分别向海关、海事、边检、卫健局提交船员换班申请;

2.卫健局根据隔离酒店房间空余等实际情况,在船舶代理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后1-2天确认是否同意换班,并及时告知船舶代理公司;

3.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开展检验检疫及船员换班工作,换班船员进行“点对点”转运。

4.船员隔离期满后,船舶代理公司安排车辆点对点送船员至机场、动车站。

四、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本口岸所在(县)区内有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区域的,或者不在本港装卸货物的船舶船员换班申请(远洋渔业船舶除外),或者船员换班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合规等情况,原则上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秀屿区口岸工作专班:0594-5851266/0594-5851637(投诉);

莆田市专班:0594-25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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