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促进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水平,我局对《水上交通安全约谈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水上交通安全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众可以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箱反馈。邮箱地址:cib@msa.gov.cn。
(二)通过信件反馈。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安全管理处(100736)。
二、本次意见征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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