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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远洋渔业船舶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改善船员工作条件,我局组织制定了《远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4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sachuangui@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技术规范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远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4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意见反馈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