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运企业,各船检机构,各船员培训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各直属海事局:
为服务交通强国战略,营造航运诚信环境,加强和规范海事信用管理工作,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海事监管机制,我局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信用法(征求意见稿)》,组织起草了《海事信用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发你们再次征求意见,请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并将有关意见于2021年8月8日前反馈我局。联系人:顾烜,010-65292458。邮箱:bbmm.me@163.com。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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