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应用船员类电子证照的通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文号:第6号 索引号:2025-79404 发布时间:2025-07-31 10: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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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海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船员,现就船员类电子证照应用工作(不含无限航区船员类电子证照境外应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日期

2025年8月1日起。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同时发放船员类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

二、证照范围

船员类电子证照包括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机构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清单及样式详见附件)。

船员类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应用后,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再强制要求出示纸质证照。

三、获取及核验

(一)电子证照获取方式。

1.登录海事通APP,通过“我的-电子证照”菜单查询并获取。

2.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通过“信息公开-便民查询-电子证照查询”菜单查询并获取。

(二)电子证照核验。

可通过海事通APP、微信、支付宝等扫码功能扫描电子证照所附二维码,或登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官网(https://dzzz.msa.gov.cn/certQuery)进行核验。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过渡期后,沿海航区船员、内河船员及相关机构确有需要纸质证照的,仍可按规定向签发机构申领。

(二)签发机构向无限航区船员发放船员电子证照同时,暂按原渠道发放纸质证照。无限航区船员电子证照境外应用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咨询全国海事服务电话400-80-12395。

特此通告。

 

附件:1.船员类电子证照清单

          2.船员类电子证照样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5年7月29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应用船员类电子证照的通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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