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海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船员,现就船员类电子证照应用工作(不含无限航区船员类电子证照境外应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日期
2025年8月1日起。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同时发放船员类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
二、证照范围
船员类电子证照包括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机构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清单及样式详见附件)。
船员类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应用后,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再强制要求出示纸质证照。
三、获取及核验
(一)电子证照获取方式。
1.登录海事通APP,通过“我的-电子证照”菜单查询并获取。
2.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通过“信息公开-便民查询-电子证照查询”菜单查询并获取。
(二)电子证照核验。
可通过海事通APP、微信、支付宝等扫码功能扫描电子证照所附二维码,或登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官网(https://dzzz.msa.gov.cn/certQuery)进行核验。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过渡期后,沿海航区船员、内河船员及相关机构确有需要纸质证照的,仍可按规定向签发机构申领。
(二)签发机构向无限航区船员发放船员电子证照同时,暂按原渠道发放纸质证照。无限航区船员电子证照境外应用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咨询全国海事服务电话400-80-12395。
特此通告。
附件:1.船员类电子证照清单
2.船员类电子证照样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5年7月29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应用船员类电子证照的通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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