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文号:海船员〔2024〕163 号 索引号:2024-79200 发布时间:2024-11-22 16: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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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海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进行了评估,决定继续施行,对办法中个别文字表述做了修改,现予以重新发布,自2024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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