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天津理工大学、河北交通职业学院、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北部湾大学、江苏博智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上饶市龙翔船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开展船员培训业务的申请材料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决定予以许可,具体准予开展的船员培训项目及规模见附件。
宁波大学、天津理工大学、河北交通职业学院、北部湾大学、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等5家单位提交的申请变更《船员培训许可证》记载事项的材料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同意所申请的变更事项,《船员培训许可证》记载的其他事项不变。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培训质量,严禁超规模、异地培训。
附件:获准开展的船员培训项目及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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