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海船舶〔2023〕151号)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工作的通知》(海船舶函〔2025〕328号)要求,我局已完成本年度安全诚信船舶评选工作,现将“东城油161”等359艘船舶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认为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评选条件的,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或举报。举报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具体联系方式,反映或举报问题应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
公示期限:2025年5月21日至6月11日。
联系人:孙星(010-65292862),传真:010-6529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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