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来源: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文号:无 索引号:2019-70633 发布时间:2020-02-20 09: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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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为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直接管理,主要承担辖区范围内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具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受部委托,参与拟定航标、港口航道测绘、水上安全通信等与航海保障有关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中长期规划,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

  (三)受部委托,参与海事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相关的信息化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航海保障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相关的技术审查等事务性工作;参与海事事故调查、违章查处等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公用航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无线电和卫星导助航系统的建设、值守、运行、检测、维护、评估、调整和动态发布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历史灯塔、航标文物的研究和保护工作。

  (五)承担辖区沿海港口航道测绘工作;承担辖区海事测绘基础控制网、水文观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承担港口航道图、电子海图、航标表等相关航海图书资料的编绘、发布和更新工作。

  (六)承担辖区水上遇险与安全通信工作;承担海岸电台、水上无线电通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航行通警告、气象预报等海上安全信息的播发工作。

  (七)承担辖区航海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通航水域水深、水文等航海保障信息的监测、采集、分析、整理工作,依据权限公布有关信息。

  (八)承担辖区航标、测绘、通信等航海保障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水上交通安全和海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承担辖区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航海保障发展战略研究、科技研发、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参与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本中心及其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干部、人事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辖范围: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管辖水域为北起江苏连云港自点35°05′10″N,119°18′00″E ,至平岛北端(35°08′30″N,119°54′30″E )再沿35°08′30″N纬线向东延伸线;南自点23°36′12″N,117°14′E和点23°30′N,117°14′E的连线沿23°30′N向东延伸的福建东山的南黄海和东海海域,包括浏河口以下长江口水域。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21-66073573

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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