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参加国际海事组织人的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第11次会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文号:无 索引号:2025-79257 发布时间:2025-02-17 17: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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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国际海事组织(IMO)人的因素、培训和值班(HTW)分委会第11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召开。会议由Haakon Storhaug先生(挪威)担任主席并主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上海海事局、辽宁海事局、山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和中国驻英大使馆派员组成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共设11项议程,会议文件共75份,中国提案4份,包括《电池动力船舶船员操作培训指南》等3份动议类提案和1份《MASS船员和远程操作员教育培训的研究与实践》信息类提案。除全会外,会议还成立了“1978年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复审”、“为使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船舶船员制定培训要求”、“IMO示范课程”3个工作组以及“IMO示范课程”起草组。我代表团全程参加了全会、工作组和起草组的工作。

会议按计划确认了5门示范课程,明确了后续示范课程确认安排,其中包括批准修订“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操作使用”示范课程1.27;批准了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复审第一阶段识别出的所有差距清单、第二阶段工作计划以及更新的全面复审工作路线图;明确了以制定一个通用临时培训指南加若干个特定燃料/技术临时培训指南的方式为使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船舶船员制定培训要求,编制完成后以STCW.7通函的形式发布,并拟成立会间通信组继续推进临时培训指南草案编制。会上,中国代表团积极与HTW秘书处及相关国家沟通协调,成功争取承担示范课程1.27的修订任务;有力推动电池动力船舶船员操作培训指南列入特定燃料/技术临时指南编制工作清单,并将承担该议题会间通信组协调人工作,协调各国按计划制定甲醇/乙醇、氨、氢燃料电池、LPG、氢以及电动船的特定船员临时培训指南。

下次会议(HTW12)定于2026年2月23日至27日在英国伦敦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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