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召开法律委员会第111届会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文号:无 索引号:2024-78893 发布时间:2024-04-30 13:2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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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至26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法律委员会第111届会议在英国伦敦召开。会议由Gillian Grant女士(加拿大籍)担任主席,IMO秘书长多明戈斯先生出席了会议开闭幕式并发表讲话。交通运输部国际司会同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外交部条法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及驻英使馆海事专班,组成中国代表团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

除全会外,会议还成立了“公平对待海员”、“责任与赔偿”两个工作组。本次会议共设17项议题,会议文件共39份。在“海上水面自主船舶履行法律委员会公约文书”议题下,中国递交的《关于制定〈海上水面自主船舶履行法律委员会公约文书指南〉的建议》获参会代表团广泛支持,被纳入本届会议通过的海上水面自主船舶法律委员会工作路线图,并作为法委会今后推进此项工作的重点之一。会议还通过了《公平对待因涉嫌犯罪被拘留海员导则》草案,同意将草案递交ILO/IMO三方工作组进一步审议,以期导则能够在法律委员会下届会议发布;审议了船舶登记尽职调查和海事组织识别号计划的通信组报告,决定成立会间通信组继续识别船旗国在登记船舶时履行尽职调查的因素和海事组织识别号计划的漏洞;审议通过了《收集和报告事故经验及损失、评估币值的变化方法》和《接受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和国际保赔协会的导则》,并决定以委员会通函的形式发布;审议通过《〈雅典公约〉宣传册》并考虑以合适的形式将其出版;修订并通过了委员会2024-2025两年期工作情况报告。会上还决定成立会间通信组制定《按照〈雅典公约2002年议定书〉接受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和国际保赔协会的导则》。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做了关于培养智能航海人才的探索的发言交流,介绍我国航海院校在探索智能航运和培养智能航运人才方面的举措。

委员会决定法律委员会第112届会议将在2025年3月24日至28日召开,并选举Gillian Grant女士(加拿大籍)连任2025年会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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