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参加国际海事组织船舶设计和建造分委会第9次会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文号:无 索引号:2023-77604 发布时间:2023-02-03 16: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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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至27日,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设计和建造分委会(SDC分委会)第9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召开。会议由Erik.Tvedt先生(丹麦)担任主席并主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天津海事局和中国驻英大使馆海事组派员组成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

会议共设16项议程,收到提案38份,其中中国提交9份。除全会外,会议还成立了关于将液货船应急拖带装置的要求适用于其他船舶专家组,关于统一解释的起草组和审查《降低水下辐射噪声指南》(MEPC.1/Circ.833)、SOLAS公约第 II-1章目标和功能要求、修订客船安全返港相关通函三个工作组。

会议重点审议了减少船舶水下辐射噪声,《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II-1章替代设计和布置指南的安全目标和功能要求,液货船以外船舶的应急拖带,客船安全返港相关暂时解释说明及相关通函的修订,修订《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MODU规则)和制定相关海安会通函以禁止使用含石棉材料等议题。此外,还研究了散货船和非散货船单舱货船水位探测器性能标准的修订、统一解释和IP规则相关导则制定等事项。

下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20日至26日在英国伦敦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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