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9•3”“锦江鸿29”轮与“鑫龙86”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广东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0-12-01 17: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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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9·3”“锦江鸿29”轮与“鑫龙86”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揭阳海事局

          单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河路南

          联系电话:0663-8266908

          编制时间:2020年11月06日

 

 

简介

2020年09月03日0800时,福建鑫晟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锦江鸿29”轮载约8000吨黄砂,拟靠揭阳港务局新港码头,当航行至榕江南河渔湖弯河段时,该轮船艏与靠泊在渔湖码头2#泊位(116° 24'E/23°31'N )的“鑫龙86”轮右舷船中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鑫龙86”轮船中右舷舷墙破裂,2#货舱右舷水线底下破损进水;“锦江鸿29”轮球鼻艏右侧小部分凹陷。碰撞发生后,“鑫龙86”轮开往渔湖弯下游右岸冲滩搁浅,“锦江鸿29”轮开往港务局新港码头卸货作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306.7万元,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揭阳海事局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派遣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故现场,依法对该碰撞事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组通过询问当事船舶船员及相关人员、现场勘查、搜集现场船舶文书资料等途径获得有关证据材料。

据调查,这是一起因船舶过弯时操纵不当造成与靠泊船舶形成碰撞危险后,应对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单方责任事故,“锦江鸿29”轮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目录

简介. 2

一、事故简况. 5

二、事故调查取证情况. 5

三、专业术语和标准用语标示. 5

四、事故船舶、船员、公司概况. 6

(一)船舶概况. 6

1.“锦江鸿29”轮主要技术数据. 6

2.船舶检验情况. 7

3.安全检查情况. 7

4.“鑫龙86”轮主要技术数据. 7

5.船舶检验情况. 9

6.安全检查情况. 9

(二)船员情况. 9

1.“锦江鸿29”轮船员情况. 9

2.“鑫龙86”轮船员情况. 11

(三)“锦江鸿29”轮管理公司情况. 11

五、气象水文与事故水域通航环境情况. 12

(一)气象水文情况. 12

(二)事故水域通航环境情况. 13

六、重要事故因素认定. 16

(一)碰撞时间. 16

(二)碰撞地点. 17

(三)碰撞角度. 17

(四)碰撞速度. 17

(五)货物装载情况. 17

(六)船舶航行态势. 18

七、事故经过. 18

(一)“锦江鸿29”轮事故经过. 18

(二)“鑫龙86”轮事故经过. 20

八、事故处置情况. 20

九、事故损失情况. 21

(一)“鑫龙86”轮损失情况. 21

(二)“锦江鸿29”轮损失情况. 25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5

十、事故原因分析. 26

(一)不安全行为. 26

(二)事故责任判定. 27

十一、安全管理建议. 28

附件1 29

附件2 30

 

一、事故简况

2020年9月3日,福建鑫晟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锦江鸿29”轮载约8500吨黄砂,拟靠揭阳港务局新港码头,当航行至榕江南河渔湖弯河段时,该轮船艏与靠泊在渔湖码头2#泊位(116° 24'E/ 23°31'N )的“鑫龙86”轮右舷船舯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鑫龙86”轮船舯右舷舷墙破裂,2#货舱右舷水线底下破损进水;“锦江鸿29”轮球鼻艏右侧小部分凹陷。碰撞发生后,“鑫龙86”轮开往渔湖弯下游右岸冲滩搁浅,“锦江鸿29”轮开往港务局新港码头卸货作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306.7万元,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二、事故调查取证情况

事故发生后,揭阳海事局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取证、询问调查和走访调查等方式,共取得:(1)询问笔录9份;(2)事故报告2份;(3)船舶航海/轮机日志记录复印件2份;(4)船舶证书复印件2套;(5)船员证书复印件2套;(6)AIS航迹图及回放记录2份;(7)事发时段码头CCTV监控记录1份;(8)现场勘查记录2份;(9)照片及其他材料若干。

三、专业术语和标准用语标示

AIS: 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的缩写,即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CCTV:Closed-Circuit Television的缩写,即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四、事故船舶、船员、公司概况

(一)船舶概况

1.“锦江鸿29”轮主要技术数据

船名

锦江鸿29

船籍港

平潭

船舶种类

散货船

船体材料

钢质

船检登记号

2009G3100340

总吨

5676

净吨

3178

船舶识别号

CN20087532006

总长(米)

122

型宽(米)

17.8

型深(米)

9.1

主机数量

1

主机型号

8320ZCd-8

参考载货量

8516吨

主机类型

柴油机

功率

2206.00KW

航区

近海

适航证书有效期

2019年05月08日-2024年05月03日

船舶建造厂及年份

威华船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05月04日

船舶所有人

福建鑫晟船务有限公司

船舶经营公司

福建鑫晟船务有限公司

船舶管理公司

福建中升航运有限公司

船舶经营人地址

 


图1:“锦江鸿29”轮照片

    2.船舶检验情况

适航证书显示,该轮于2020年06月01日在福州由中国船级社福州分社进行了年度检验,适航证书有限期至2024年05月08日。

    3.安全检查情况

事故发生前该轮最近一次安全检查为2020年08月10日在江门新会开展,共发现缺陷9项,全部为开航前纠正项目,并均于2020年08月10日在江门新会复查合格。

4.“鑫龙86”轮主要技术数据

 

 

船名

鑫龙86

船籍港

福州

船舶种类

干货船

船体材料

钢质

船检登记号

2008D3100121

总吨

497

净吨

278

船舶识别号

CN20073240503

总长(米)

53.81

型宽(米)

8.80

型深(米)

4.15

主机数量

1

主机型号

6190ZLC1-2

参考载货量

962吨

主机类型

柴油机

功率

218.00KW

航区

沿海

适航证书有效期

2020年07月17日-2023年03月12日

船舶建造厂

宁波博海造船有限公司

完工日期

2008年03月13日

船舶所有人

福建九龙船务有限公司

船舶经营公司

福建九龙船务有限公司

船舶管理公司

福建九龙船务有限公司

船舶经营人地址

 


图2:“鑫龙86”轮照片

5.船舶检验情况

该轮最近一次检验系2020年07月17日由中国船级社福州分社在闽侯进行的临时检验,适航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03月12日。

6.安全检查情况

事故发生前该轮最近一次安全检查为2019年12月13日在福建漳州开展,共发现缺陷8项,均为开航前纠正缺陷,所有缺陷与本次事故无直接关系。

(二)船员情况

1.“锦江鸿29”轮船员情况

配备12名船员,包括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值班水手三名,值班机工两名,另外一名实习机工,其中大副和二副兼职GMDSS操作员,所有人员证书均有效,配员情况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事故发生时驾驶台值班人员为船长:庄X煌、三副李X洪和水手张X太,船艏了望人员为大副林X峰。

船长庄X煌,持有泉州海事局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长证书,适任证书号码略,证书有效期2020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2020年5月5日到“锦江鸿29”船任职船长,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指挥船舶进港,本航次为第一次驾驶同类船舶进入榕江南河。

大副林X峰,持有平潭海事局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证书,适任证书号码略,证书有效期2019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6日,其系于2019年7月25日到“锦江鸿29”船任职大副兼GMDSS操作员,事故发生时在船艏负责了望以及操纵锚机。

三副李X洪,持有平潭海事局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三副证书,适任证书号码略,证书有效期2020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其系于2020年5月10日到“锦江鸿29”船任职二副,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协助船长。

值班水手张X太,持有平潭海事局签发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值班水手证书,适任证书号码略,证书有效期2013年12月11日至2030年9月6日。2019年10月30日到“锦江鸿29”船任值班水手,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担任操舵水手。

轮机长吴X光,持有泉州海事局签发的主推动力750千瓦至3000千瓦船舶轮机长证书,适任证书号码略,证书有效期2020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2日。

大管轮林X玉,持有防城港海事局签发的750至3000千瓦船舶大管轮,适任证书号码略,证书有效期2015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06日。

机工吴X庆,持有福州海事局签发的750千瓦以上船舶值班机工证书,适任证书号码略,证书有效期2013年06月21日至2033年02月09日。

2.“鑫龙86”轮船员情况

船长:江X华,持有北海海事局签发的中国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证书,适任证书号码略,证书有效期2015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2020年6月16日到本船任船长,事故发生时在生活区休息。

三副:江X林,持有福州海事局签发的中国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二副证书,适任证书号码略,证书有效期2019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2020年6月16日任本船三副,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值班。

(三)“锦江鸿29”轮管理公司情况

福建中升航运有限公司2016年3月份成立,主要从事国内沿海运输业务及船舶管理业务。公司现有岸基员工X人,总经理、指定人员、海务部(X人)、机务部(X人)、综合部(X人);公司于2016年5月建立并运行了安全管理体系,为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污染提供了安全标准。公司持有平潭海事局签发的符合证明,编号为X,符合证明有效期为2017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22日。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取得第三次年度审核签注。目前体系内船舶有X艘。

“锦江鸿29”轮持有平潭海事局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证书编号为略,有效期至2023年5月01日。公司内审组于2020年1月20日在平潭对该船进行了内审,未发现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船舶的体系运行基本符合公司体系文件的各项要求,体系运行基本有效。根据培训记录表、培训证明及船长陈述,2020年5月5日,公司海务主管在“锦江鸿29”船上对船长开展任前培训,主要学习NSM规则,公司安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船舶管理等方面内容。

福建中升航运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上午接到“锦江鸿29”轮船长的报告说与“鑫龙86”轮发生了碰撞,福建中升航运有限公司应急小组成员根据公司体系文件《CX06紧急情况反应程序》和《YJ01岸基应变部署》的要求启动应急响应,但无相关记录证明。

五、气象水文与事故水域通航环境情况

    (一)气象水文情况

“锦江鸿29”轮船长陈述:偏北风2-3级,能见度良好,为退潮时段,流速2-3节左右。

“鑫龙86”轮船长称述:天气很好,能见度良好,为退潮时段。

根据揭阳市气象台提供的气象信息,9月3日0730-0830时渔湖码头附近平均风速为1.3米/秒,最大阵风2.3米/秒,无降雨。

据中国海事服务网查询的潮汐信息:汕头港2020年9月3日0300-0720时为落潮时段,但至榕江内事发水域段潮汐情况通常较汕头港推迟2.5至3小时。

综上,认定事发时天气良好,风力1级,阵风2级。能见度良好,为退潮时段,流速约2节。

    (二)事故水域通航环境情况

事发点位于榕江南河渔湖码头水域,该水域处于榕江弯道位置,且弯道幅度大,根据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公布辖区航道维护尺度的通告(粤东航道通〔2018〕2号),榕江南河双溪嘴至榕华大桥水域航道宽度100米,弯曲半径400米;航道维护等级Ⅰ级。根据中国海事局出版的榕江水道海图(图号81208),事发水域水深约5-8米,可通航的航道宽度约190米;事发时正值退潮,渔湖码头2#泊位靠泊有“国良699”和“鑫龙86”两艘船舶,均为500总吨以下船舶,“鑫龙86”轮靠在外档,船艏向下游方向,未占用航道。通过CCTV监控视频和广东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回放,事发前后,除事故船外,航道内无其他船舶,有三艘小型涉渔船只在渔湖湾水域下游右侧面浮标外靠右岸侧航行,对航道未造成影响。航道宽度和水深满足“锦江鸿29”船 航行需求。

图3:事发前渔湖弯下游水域小渔船视频截图

图4:渔湖弯水域实拍照片

图5:渔湖弯水域示意图

六、重要事故因素认

    (一)碰撞时间

根据船员笔录,“锦江鸿29”轮船长笔录及其递交的事故报告书显示碰撞时间约为2020年9月3日0805时。

“鑫龙86”轮船长笔录及其递交的事故报告书显示碰撞时间约为2020年9月3日0805时。


由于未能查到该时间段“锦江鸿29”轮的AIS轨迹,调取了渔湖码头视频监控录像,录像显示碰撞时间为2020年9月3日0758时,因码头录像显示时间与北京时间相差约2分钟(见下图),所以认定碰撞时间为2020年9月3日0800时。

图6:渔湖码头监控时间与北京时间对比手机截图

   (二)碰撞地点

根据广东海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AIS轨迹回放和码头CCTV监控,碰撞位置为渔湖码头2#泊位。

   (三)碰撞角度

“锦江鸿29”轮船长陈述:碰撞角度大约45度。

“鑫龙86”轮船长陈述:碰撞角度大概是45度。

渔湖码头CCTV监控显示,“锦江鸿29”船船艏碰撞“鑫龙86”船右舷船舯,碰撞夹角约为45度。

综上,认定本次事故碰撞角度为45度。

   (四)碰撞速度

“锦江鸿29”轮船长陈述:船速约4.3节。

“鑫龙86”船长船长陈述:船速大概3-4节。

根据监控视频回放,下锚时“锦江鸿29”船距离“鑫龙86”船超过半个船长,“锦江鸿29”下锚后经过约36秒碰撞“鑫龙86”船,“锦江鸿29”船船长122米,超过半个船长以70米计,可计算出船速约2米/秒,接近4节。

综上,认定碰撞时“锦江鸿29”船速约为4节。

(五)货物装载情况

根据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及码头卸货信息,“锦江鸿29”轮本航次装载砂8000吨,船艏吃水6.8米,船艉吃水7米,未超载。

根据船载货物清单、水路货物运单,“鑫龙86”轮装载玉米960吨,未超载。

(六)船舶航行态势

碰撞发生时,“锦江鸿29”轮正进港航行,“鑫龙86”轮停靠在渔湖码头2#泊位上,“锦江鸿29”轮应尽到避让义务。

七、事故经过

根据船员询问笔录、CCTV视频回放以及其它材料,经分析得出的事故经过:

   (一)“锦江鸿29”轮事故经过

据监控视频回放、船舶文书记载及相关船员陈述:

2020年9月1日,“锦江鸿29”轮从江门新会开航,装载海砂8000吨前往揭阳港务局码头,9月3日0340时,报告汕头交管中心后从汕头港3#标进港,随即航行进入榕江水域。

9月3日约0750时,“锦江鸿29”轮航行至渔湖弯水域下游。该船保持约4-5节速度航行,当时船长庄学煌、三副李小洪及水手张功太在驾驶台值班,船长负责下指令,水手负责操舵,大副林德峰及一名水手在船艏了望。据船长和大副的陈述,已看到“鑫龙86”船靠泊在渔湖码头。

约0755时,“锦江鸿29”轮开始进入渔湖弯弯道水域,经过40号左岸标后沿着航道航行,车钟前进二,左满舵,航速4.3节。

约0756时,船长发现左舷右岸标外侧浅滩有小渔船后车钟改为前进一,左舵10°,经过小渔船后加车至前进三,船速约4节。

约0757时,“锦江鸿29”轮改左满舵,保持车钟前进三,船舶即将航行至渔湖弯头处,此时航速保持4节,船艏向渔湖码头偏移。

约0759时,该船驶至渔湖弯道最大弯道段,航速约4节,船长发现左满舵无舵效,下令三副将主机停车后全速倒车,并叫船艏大副抛右锚,此时距离“鑫龙86”轮约70米。

抛锚后“锦江鸿29”轮速度略有下降,船艏持续向渔湖码头2#泊位偏移,约0800时,“锦江鸿29”轮船艏与“鑫龙86”轮右舷船舯处发生碰撞,碰撞角度约45°,碰撞位置为渔湖码头2#泊位。

图7:事故经过示意图

   (二)“鑫龙86”轮事故经过

据监控视频回放、船舶AIS轨迹、船舶文书记载及相关船员陈述:

2020年9月1日,“鑫龙86”轮装载玉米960吨从广州开航前往揭阳渔湖码头,9月2日约1510时左舷靠泊渔湖码头2号泊位 “国良699”船的外档。

约0758时,三副江雪林在驾驶台观测到“锦江鸿29”朝“鑫龙86”左舷驶来后,到生活区叫所有船员起来。

约0759时,三副江雪林看到“锦江鸿29”轮下了右锚,船长江武华观测到“锦江鸿29”轮距离本船约50米。

约0800时,“锦江鸿29”轮碰撞“鑫龙86”轮右舷船舯位置,水线以下破舱进水,随即“鑫龙86”轮备车前往渔湖弯下游冲滩,最终搁浅在渔湖弯下游200米处浅滩位置。

八、事故处置情况

9月3日约0815时,揭阳海事局指挥中心接“锦江鸿29”轮事故报告,并转南河海事处现场处置。

约0900时,现场检查“鑫龙86”轮受损情况,发现该船右舷船舯处破损,货舱进水,机舱有轻微渗水,其他水线底下受损情况不明,有沉没危险。为保障安全与防污染,“鑫龙86”轮请求协调清污船舶与警戒船舶到场警戒和抽取含油污水。

约1100时,清污船舶到场并对含油污水进行处置。

约1500时,为防止船舶进水沉没,“鑫龙86”轮请求“粤揭阳工0031”轮、“新祥莲”轮、“鑫龙989”轮过驳减载货物。

约1900时,警戒船“谷宜拖1”抵达现场实施警戒。

   “锦江鸿29”轮发生碰撞后于9月3日约0850时靠泊志发码头。

9月4日0500时,“鑫龙86”轮过驳作业完成,过驳货物约700吨。

9月6日约1010时执法人员赶到港务局码头现场,对“锦江鸿29”轮进行现场勘察,“锦江鸿29”轮船体无明显受损,船舱无进水迹象,船艏水线以下无法勘察,初步判断无沉没危险。   

9月8日,正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对“鑫龙86”轮水下进行探摸和堵漏作业。

9月20日1600时,“鑫龙86”轮水下堵漏作业完成。

9月23日1700时,“鑫龙86”轮靠泊渔湖码头卸载剩余货物,9月24日0130时,剩余货物卸载完毕。

    九、事故损失情况

(一)“鑫龙86”轮损失情况

综合水下探摸(按正力海工《“鑫龙86”难船水下封堵施工方案》)及现场勘验情况“鑫龙86”轮损失情况如下:

船舯右舷干舷护栏船板变形开裂约6米中间凹陷区域船板边缘开裂。


图8:“鑫龙86”轮干舷船板破损情况


右舷肋位36#-42#水下船板破损,破口区从水线约2.3米位置延伸至船底板,宽度约3米;底板破口从转圆处延伸至距主龙骨约1.1米处,破口边缘多处撕裂,该段舭龙骨断裂翘起。


图9:右舷舭龙骨断裂水下照片

图10:破口边缘船板开裂水下照片

据梅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货物损失报告,“鑫龙86”船所载960吨玉米湿损,经过驳,仅68.66吨有残余价值。


图11:“鑫龙86”轮刚冲滩时货物湿损照片

图12:“鑫龙86”轮堵漏前货物湿损照片

(二)“锦江鸿29”轮损失情况

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锦江鸿29”轮球鼻艏轻微凹陷,无明显损失。


图13:“锦江鸿29”轮球鼻艏受损照片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锦江鸿29”轮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约为0万元。

“鑫龙86”轮维修费用(按“鑫龙86”船进坞修理合同书)预估人民币31万元,应急抢险费用(包括过驳、探摸和堵漏等)约人民币61.75万元,货损(按货物所有人梅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报告)约人民币213.95万元。

综上,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306.7万元。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十、事故原因分析

    (一)不安全行为

1.“锦江鸿29”轮未按规定申请引航

“锦江鸿29”轮船长自2020年5月份任职以来,首次驾驶本船通过渔湖弯水域,任职以来也未驾驶其他同类船舶通过渔湖湾水域,本航次进港未按规定申请引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在未引航的情况下,也未选择在乘潮或平潮时段进港,进入渔湖弯水域时处于退潮时段,在转向过程未能充分考虑弯道和潮流对船舶的影响,导致船艏受流压影响偏向渔湖码头。

2. “锦江鸿29”轮船长过弯时操纵不当

渔湖湾水域在5米等深线处设有右侧面浮标,“锦江鸿29”船在航行进港时,未以该浮标为参照物,导致船舶偏向进港航道右侧;该船船长在知道流速约2节的情况下,未提前采取应对措施,0755时还使用前进二的车钟,船舶速度保持在4节左右;至0757时,该船开始左满舵转向才将船速加车至前进三,此时船舶已进入弯道,受流压影响,船速和舵效均无明显改变;而此时“锦江鸿29”轮船长并未采取任何措施,直至0759时,在距碰撞不足1分钟的时候,该船船艏距离“鑫龙86”轮仅有约70米处,船长才下令采取倒车、抛右锚的措施;但因距离较近,碰撞已不可避免。

3.“锦江鸿29”轮应对措施不当

“锦江鸿29”轮船长在发现船艏偏向渔湖码头停靠的“鑫龙86”轮后,可能发生碰撞危险后,未采取抛左锚或双锚的应对措施,而是采取了抛右锚的应对措施;因 “鑫龙86”船在停泊在该船船艏右侧,采取抛右锚措施后,船艏受锚的拉力进一步右偏,虽然加上全速倒车,船速略有下降,但是碰撞角度进一步增大,加深了碰撞损害。

(二)事故责任判定

“锦江鸿29”轮船长任职以来首次驾驶船舶通过渔湖弯水域,未选择乘潮或者平潮时段进港,未能充分考虑弯道和潮流对船舶的影响;发现渔湖码头2#泊位有船停靠时,未能运用良好驾驶技术,提前调整航速和航向,与系泊船形成碰撞危险后,错误的采取了抛右锚的措施,造成船艏进一步向右偏移,导致碰撞发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锦江鸿29”轮船长自5月份任职以来未驾驶该船航经事发水域,未按规定申请引航,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综上,这是一起单方面过失引起的责任事故,“锦江鸿29”轮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十一、安全管理建议

为使当事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更好地保障水上船舶、人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安全管理建议:

(一)建议“锦江鸿29”轮船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航行安全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船舶有关安全航速、正确判断碰撞危险和如何按照规定进行避让等要求,严格遵照法规的要求进行航行作业。

(二)建议“锦江鸿29”轮船长等责任船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船上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提高船上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前熟悉航经水域并做好航行计划,船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申请引航。

(三)建议“锦江鸿29”轮船舶管理公司应加强船员学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的培训工作,充分吸取事故教训,将事故情况通报至公司运营的所有船舶,做到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建议“锦江鸿29”轮船舶管理公司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加强船长的聘任标准,进一步加强对船长等船员的任前培训,全面提升船舶安全管理成效。

(五)建议相关部门对渔湖弯水域通航环境进行安全评估,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附件1

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件编号

级别

备注

1

刘杰轩

组长

B10594

中级级海

事调查官

 

2

赵景龙

组员

B10756

中级海事

调查官

 

3

黄文俊

组员

C12325

助理海事

调查官

 

4

黄伟展

组员

0930303030

海事处

副处长

执法证号

 

附件2

主要证据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询问笔录

9

2

事故报告

2

3

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复印件)

2

4

船舶证书(复印件)

2

5

船员证书(复印件)

2

6

AIS航迹图及回放记录

2

7

事发时段码头CCTV监控记录

1

8

现场勘查记录

2

9

照片及其他材料

若干

共取得(1)询问笔录9份;(2)事故报告2份;(3)船舶航海/轮机日志记录复印件2份;(4)船舶证书复印件2份;(5)船员证书复印件2套;(6)AIS航迹图及回放记录2份;(7)事发时段码头CCTV监控记录1份;(8)现场勘查记录2份;(9)照片及其他材料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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