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的公告》解读
时间:2021年08月31日上午 09:30
嘉宾: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 杨新宅
简介:今年3月,部海事局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号召,按照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全面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作为交通运输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举措的提出,是为企业提供便利,降低成本,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要求,以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文字实录:
【主持人】 2021-08-31 09:31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今天的访谈,我们邀请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请他为大家解读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关于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的公告》。
【杨新宅】 2021-08-31 09:31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 2021-08-31 09:33
杨局长,可能很多人对安全管理体系并不了解,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安全管理体系?
【杨新宅】 2021-08-31 09:34
安全管理体系的全称是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海上运输向规模化、多样化发展,全球海难事故呈现多发且逐年递增的趋势,尽管国际海事组织(IMO)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船舶技术状况和船员技能的公约和规则,还是不能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比如1987年英国“自由企业先驱”滚装船倾覆等一些灾难性事故造成了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环境破坏。IMO认识到过去制定的主要针对船舶、设备和船员的技术标准无法遏制事故频发的现实,决定突破传统海上安全管理的局限,改变过去被动对事故作出反应的做法,将管理重点从船舶和船员延伸到公司岸基。在充分吸收借鉴ISO9000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质量管理体系的原理和方法应用于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实践,研究出台了《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要求航运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不断适应新的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不断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改进,不断评估安全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等,以此持续提升其安全管理水平。
1994年5月,IMO第63届海安会正式将ISM规则纳入《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附件第Ⅸ章,从而使ISM规则成为对所有缔约国的强制性要求。我国于1998年和2000年分两批要求相关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属航运公司实施ISM规则。为加强对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提高我国航运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原交通部借鉴ISM规则的原理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规则),并根据我国航运发展的现实需求,于2003年、2004年、2007年和2021年分四批要求相关国内航行船舶及其所属航运公司实施NSM规则。ISM规则和NSM规则在我国的实施,加强了航运公司岸上和船舶的联系,明显提高了船舶管理水平,对促进海上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主持人】 2021-08-31 09:40
请您介绍一下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杨新宅】 2021-08-31 09:41
近年来,海事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烈的责任心不断创新探索,在减少收费、简化手续、下放事权、优化流程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减轻企业负担。自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航运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着巨大考验和挑战,也迫切需要我们创新工作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今年3月,我们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号召,按照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全面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作为交通运输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举措的提出,目的也是为企业提供便利,降低成本,这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要求,以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主持人】 2021-08-31 09:46
请您介绍一下全国通办的具体内容。
【杨新宅】 2021-08-31 09:47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不是一项新业务,它是我们为了更好地服务相对人,对现行船舶审核发证工作的进一步优化。全国通办,简单来说就是船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在全国任意靠泊地接受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机构拟请异地海事局审核时,不必再走委托程序,不必再耗时等待对方接受委托,只要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系统里将审核任务流转过去,靠泊地海事局就会安排审核组,船舶到港即审。这样能够减少船舶滞港待审时间,提高周转效率,节约营运成本,减轻船东负担。同时,船舶临时审核发证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办《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的,不再进行现场查验,发证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
【主持人】 2021-08-31 09:50
您刚才提到,近年来,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航运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着巨大考验和挑战,那么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角度来讲主要有哪些难点呢?
【杨新宅】 2021-08-31 09:51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其他产业可以通过停产停业规避风险,但航运业担负着保障粮食、能源、重要防疫物资运输和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的重要使命,我国对外贸易运输量的90%是靠航运实现的,运输的生命线不能停。尽早取得相关证书,特别是对于新投入营运的船舶来说,尽早取得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是船舶正常营运的基础。
另一方面,船舶的流动性很强,按照现行审核发证制度规定,船舶审核需由其所属航运公司注册地海事局组织实施,当船舶无法回到公司注册地的港口待审时,公司注册地海事局要么调派审核员赴异地实施审核,要么委托船舶靠泊地海事局实施审核,沟通时间成本、审核行政成本都比较高,同时人员流动也会增加防疫风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如何有效解决企业对船舶审核的“急难愁盼”,对海事部门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主持人】 2021-08-31 09:55
为推出这些便民措施,海事部门在内部管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杨新宅】 2021-08-31 09:56
这次改革我们迈出了很大一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调整船舶审核发证事权。将《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安全管理证书》核发审批权限从三级审批调整为二级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是优化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业务流程。升级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业务“一网通办”。三是加强审核管理。审核机构严把审核关,对审核过程及结果负责;发证机构严把审批发证关,强化源头管理,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加大审核员培训力度。合理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专岗人员,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应该说,本次政策调整是自1998年我国航运公司实施ISM/NSM规则并建立运行安全管理体系以来,首次取消了船舶委托审核,明确了可采用告知承诺制实施办理《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对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时限做了大幅压缩。据保守估计,每年仅临时审核一项就能够为国内船东节省成本上亿元,同时也将节省大量行政成本。
【主持人】 2021-08-31 10:00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在船舶审核发证方面我们有哪些应对措施?
【杨新宅】 2021-08-31 10:01
疫情暴发以来,部分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会禁止人员登轮,从而影响审核工作的开展,影响相对人证书的效力。同时,公司到政务大厅申办业务领取证书也有传播风险。考虑到这些因素,为应对疫情我们对审核方式也进行了改进和突破。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若确因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禁止人员登轮,或因严格隔离措施而无法实施现场审核的,审核机构可采取信息化手段对船舶实施远程审核,从而减少人员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今后所有发证业务也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审核发证申请,办理结果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反馈,准予发放证书的,证书也将改为发放电子证书,做到全过程人员“零接触”。
【主持人】 2021-08-31 10:05
杨局长,针对公司和船舶的管理,后续还会推出哪些便民措施?
【杨新宅】 2021-08-31 10:06
我国现有建立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2000余家,管理体系船舶共13000余艘,公司和船舶的需求就是我们改革的动力。改革永远在路上,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人民满意海事为目标,积极探索更多更有效的便民措施,比如,进一步完善海事信用制度,建立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并实行差异化监管,让守法者畅通无阻、让违法者寸步难行。我们始终坚信,服务群众没有终点,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能够营造更好的航运营商环境,为航运企业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海事服务,推动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 2021-08-31 10:09
好的,非常感谢杨局长的详细解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杨新宅】 2021-08-31 10:10
谢谢大家对海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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