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海员遣返有哪些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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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遣返:(1)船员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的;(2)船员不具备履行船上岗位职责能力的;(3)船舶灭失的;(4)未经船员同意,船舶驶往战区、疫区的;(5)由于破产、变卖船舶、改变船舶登记或者其他原因,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不能继续履行对船员的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
船员可以从下列地点中选择遣返地点:(1)船员接受招用的地点或者上船任职的地点;(2)船员的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船籍登记国;(3)船员与船员用人单位或者船舶所有人约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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