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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哪些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员适任证书?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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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则》规定船员适任证书出现“损坏、遗失补发”等情形的,必须向原证书签发机关申请证书。
《15规则》规定初次申请《适任证书》或者申请改变《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的、申请适任航区(线)扩大或者延伸的、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申请重新签发但不具有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的(须通过实操考试),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之后申请重新签发(需通过适任考试)的,可以向具有原适任证书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申请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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