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过渡期内持有效04规则高级船员证书换取11规则证书,在海上服务资历上有什么要求?达不到要求怎么办?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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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在证书有效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与其职务相适应的知识更新培训,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或者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范围相应的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等同于完成了知识更新培训。

2.满足以上要求海事管理机构可为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五年的适任证书;未满足以上要求海事管理机构可为其签发与原适任证书有效期相同的证书,或在其参加模拟器培训并通过考试后,为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五年的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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