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大学等2所船员教育机构毕业考试替代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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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大学等2所船员教育机构毕业考试替代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员[2014]489号·2014年8月1日发布)

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10年第1号令)以及《关于船员教育机构毕业考试替代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2]440号)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2所船员教育机构毕业考试替代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

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应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并接受相关海事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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