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同意大连海事大学等船员教育机构毕业考试替代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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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同意大连海事大学等船员教育机构毕业考试替代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员[2015]275号·2015年5月20日发布)

 

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10年第1号令)以及《关于船员教育机构毕业考试替代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2]440号)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驾驶、轮机专业科目考试替代内河船舶船员相应科目理论考试。各船员教育机构应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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