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时间
延期至2024年5月31日。
二、施工范围
(一)作业范围。
深圳港东部港区,盐田港,以下五点顺序围成的水域:
A、22°34′55.20″N,114°17′16.80″E;
B、22°34′58.80″N,114°17′06.00″E;
C、22°34′51.60″N,114°16′58.80″E;
D、22°34′37.20″N,114°17′16.80″E;
E、22°34′40.80″N,114°17′31.20″E。
(二)安全作业区。
每天日出至日没期间,以施工船舶为中心、半径为200米的圆形区域。
(三)警戒区。
根据爆破作业安全要求,设定以施工区炸礁作业中心点为中心,半径1500米范围水域为警戒区,在爆破作业时段禁止客船进入,禁止游泳、潜水作业等人员水下活动。
三、施工单位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施工船舶
河海钻7。
五、施工方式
爆破炸礁。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期间,施工船舶按章显示信号,请航经附近水域的船舶加强瞭望,注意避让。
(二)爆破时段,施工单位警戒船在爆破前对警戒区进行清理,并保持警戒瞭望。
(三)如有疑问请通过甚高频CH74与施工船舶或拨打电话17688771217与施工单位联系。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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