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000DWT”轮拖带作业航行通告 ——泰航通〔2024〕0089号

来源:泰州海事局 文号:泰航通〔2024〕0089号 发布时间:2024-04-28 15:4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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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2#53000DWT”轮定于2024年4月29日从泰兴华泰船厂码头水域拖带至靖江新扬子船厂码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拖带船队概况

被拖物:“2#53000DWT”轮,船舶总长199.9米,型宽32.26米,型深16.5米。

拖轮:澄港拖3、澄港拖11、澄港拖10。

船队采用绑拖方式,船队总长约199.9米,宽约52米,前吃水3.5米,后吃水4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36米。

二、拖带经过水域和时间

2024.4.29  07:00  从泰兴华泰船厂码头离泊;

2024.4.29  07:20  过#72左右通航浮进入主航道;

2024.4.29  08:00  过#71浮;

2024.4.29  09:10  过上五圩汽渡后由南向北划江;

2024.4.29  09:35  到靖江新扬子船厂码头附近水域;

2024.4.29  10:00  到靖江新扬子船厂码头靠泊。

三、注意事项

1.拖带船队要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及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经水域的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2.拖带船队要按规定显示信号,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拖带船动态;

3.拖带船队要在VHF规定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以策安全;

4.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发布通告。

 

 

泰州海事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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