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留言
主题: 化学品运输公司及所属船舶可否承运石脑油?
内容: 经查资料,石脑油是《国际防治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PROL公约)附则1附录1“油类清单”中的物品,但并不是《国际散装危险化学品船构造和设备规则》(IBC code)第17章中列明的散装液体化学品,所以石脑油是油品,应该由油船运输。那么如果运输公司的营运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只有:长江中下游干线及支流省际散装化学品船运输,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准的船舶经营范围只有:长江中下游干线及支流省际散装化学品船运输,是否可以从事石脑油运输?
时间: 2024-04-08(星期一)
回复内容
回复: 营运证有关政策由我部水运局制定,建议向水运局咨询。
时间: 2024-04-10(星期三)
回复单位: 办公室

提示

您即将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