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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标题 发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
您好!欢迎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申请公开栏目。请您在申请之前仔细阅读以下须知,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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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您所需政府信息尚未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上查询全文,无需申请。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在提出申请之前,利用下方“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如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之列,再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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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栏目不受理如下事项: 问题咨询、 业务办理、 投诉举报等。如您需咨询有关业务事项,可以点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有关栏目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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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方式
1. 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在线申请页面,在线提交申请。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按照条例要求,请您每次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2. 邮寄申请: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办公室,邮编:100736(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申请表》未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办公室,申请时间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办公室实际收到《申请表》之日为准 ;
3. 传真方式: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请将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传真到010-65292456,并拨打010 - 65292453电话确认,申请时间以电话确认之日为准。
四、申请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情况复杂,需延期答复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五、责任义务和隐私保护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提供的信息,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充分尊重并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