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要求
不超过65周岁。
二、注册要求
已完成船员注册并持有船员服务簿,无限航区的注册为国际船员,沿海航区的注册为国内船员。
三、健康要求
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规定的健康条件。获得体检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
四、服务资历要求
担任大副职务不少于18个月。
五、培训要求
(1)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完成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培训。
未满500总吨或者750千瓦的船舶(特殊类型船舶除外),免除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
(2)岗位适任培训
完成相应的船长岗位适任培训:
理论科目:
考试科目 |
职务晋升 |
航海学 |
☆ |
船舶操纵与避碰 |
☆ |
船舶管理 |
☆ |
船舶结构与货运 |
|
航海英语 |
☆ |
注:1.沿海航区的船长免除航海英语理论的考试;
2.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评估项目:
项目 |
职务晋升 |
航次计划 |
★ |
气象传真图分析 |
|
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 |
★ |
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 |
|
注:1.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2.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吨位提高还需通过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
3.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六、适任考试要求
通过船长适任考试。
七、培训合格证要求
船舶等级 |
职务 |
普通 |
油船 |
化学品船 |
液化气船 |
客船 |
高速船 |
未满500总吨 |
船长 |
Z01、 Z07、 Z08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2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3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4、 T05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6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8 |
八、船上见习要求
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