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文号:海船规函 〔 2021 〕 1266 号 索引号:2021-74104 发布时间:2021-09-30 16:0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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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内河船舶安全和环保技术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主要纳入了基于北斗技术的多功能集成系统技术要求,新增了船舶使用岸电标识,完善了消防安全等效设计和布置要求,协调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hrao@ccs.org.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wps

       2.意见反馈表.doc

       3.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设备技术要求.pdf

       4.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pdf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