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二期导流阶段临时通航航行通告

来源:福建省地方海事局 文号:闽地海航告〔2022〕1号 发布时间:2022-01-21 08: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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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二期施工进展以及航道通告,该工程二期导流阶段实施临时通航,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航时间

2022年1月24日至5月31日。

二、通航区域

福建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船闸及连接航道,上游自闽清北溪闽江大桥下游约0.5KM起,至猴山附近航道端点,航程约3.55KM。

三、通航条件

在水口水电站出库流量308m³/s至1200m³/s时,工程一线船闸及航道走向、尺度、流态满足500吨级船舶通航。

四、注意事项

(一)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1.在工程二期导流阶段临时通航前,上游航道左侧河道应布设警示标识及浮标,防止过往船舶误入溢流坝区域。同时按规定及时调整并恢复大箬临时停泊区,保障过往船舶停泊需求。

2.在二期围堰上下游区域应设置警戒船,保障现场通航安全,防止过往船舶误入二期围堰施工区域。

3.根据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要求,制定临时通航期间的水上交通组织方案报送当地海事和航道部门,并落实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船舶与其它航行船舶安全有序通行。

(二)过往船舶

过往船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并服从现场指挥,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使用安全航速,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航行安全。

(三)地方海事管理部门

当地地方海事管理部门要履职尽责,落实安全监督方案相关工作,加强临时通航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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