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大连市庄河海域海上风电场址Ⅱ(300MW)项目50#机组发电机更换项目作业的通告——辽航通〔2024〕0265号

来源:大连海事局 文号:辽航通〔2024〕0265号 发布时间:2024-08-02 17:0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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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船舶:

一、施工时间:2024年8月3日到2024年8月12日。

二、施工区域及安全作业区:以北纬39-26.65,东经123-10.73为圆心,半径500m的圆形水域。

三、施工单位: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施工船舶:铁建风电01、亿海运维06、亿海运维07。

五、注意事项:

1、从事施工作业的船舶应当在核定的安全作业区内作业;

2、从事施工作业的船舶应当在满足安全施工作业条件下作业;

3、从事施工作业的船舶应当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其他无关船舶、海上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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