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施工船舶变更的通告——津航通﹝2024﹞0100

来源:大港海事局 文号:津航通﹝2024﹞0100 发布时间:2024-09-13 15:3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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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将进行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施工水域及安全作业区:

38°42′43.11″N/117°43′08.80E″

38°42′42.87″N/117°43′59.72E″

38°41′30.75N″/117°49′29.60E″

38°41′28.13″N/117°55′20.10E″

38°41′42.37″N/117°59′21.70″E

38°41′09.95″N/117°59′21.26″E

38°40′55.71″N/117°55′19.68″E

38°40′58.33″N/117°49′29.22″E

38°42′10.45″N/117°43′59.38″E

38°42′10.68″N/117°43′08.47″E

以上10点连线水域。

三、作业船舶:“中油海101”“大鹏拖9”“鼎誉锚1”“鼎誉锚2”“盛航7”“今海龙2号”“港建拖2006”“连交运维26”“奥海拖1”“海南联核3”“安工拖1”。

四、撤销津航通﹝2024﹞0093。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舶按规定昼夜显示信号,使用VHF 08/16频道保持通讯;

(二)过往船舶应谨慎驾驶,加强了望,注意避让施工船舶或操限能力受到限制的施工船舶,禁止在施工作业区内抛锚。

 

 

 

 

 

 

20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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