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要求,加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ouchuanhe@msa.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管防污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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