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 |
内容: | NSM第四批生效船舶包括沿海500总吨及以上港内作业油船及沿海500总吨以下油船。请问,港作船怎么理解?不出港就可以了吗?还是按照航区划分? |
时间: | 2019-09-11(星期三) |
回复: | 按照相关规定和解释,NSM实施船舶的种类和航区原则上以主管机关或船检机构批准和登记的种类和航区为准。对于500总吨以下的港内作业渔船,若确实无批准的机构,船东应作相应的说明和承诺,提交船舶登记海事局。 |
时间: | 2021-03-02(星期二) |
回复单位: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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