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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海上移动平台检验,我局组织制定了《海上移动平台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hsydptfg2021@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技术规范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
附件:1.海上移动平台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海上移动平台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 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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