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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澉浦浅滩采掘因作业需要,原航行通告【嘉航通〔2021〕0006号】和【嘉航通 〔2021〕0018号】相关事项做如下变更,其他事项不变。 一、作业时间变更为每日海盐站潮汐高潮前后3小时内(作业期至2021年12月27日)。 二、作业船舶增加自吸自运船 “中科航6”、“中科航7”、“中科航8”,减少“浩海272”;增加警戒兼应急船“海盛拖9”;减少运输船“远程号”、“中海006”、“通达海祥2”。
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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