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规则”生效后,如持有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到期换证时,只有沿海航区一等船长资历,是否还能换发原航区等级职务的适任证书?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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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换发。根据“11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无限航区船长及高级船员到期换证时,必须满足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无限航区相应等级任职资历或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不少于3个月无限航区相应等级任职资历。但是可以根据任职资历情况,换发相应的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如想继续保持原航区等级证书,需按照“11规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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